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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财政 服务地方发展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近几年来,市财政局荣获了“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法治先进单位”、“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等称号。实践表明,建设法治财政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以权力约束彰显财政本质
 
    市财政局现有54项主动办理事项和8项申请办理事项,层层明确责任和权限,真正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相当、用权受约束、责任可追溯。还取消和下放3个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分事行权的原则,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建立起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机制。规范财政业务流程,撤销违规专户98个,减少支付环节13个,方便了部门单位。
 
    律人须先律己。我们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先后4次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坚持财务内审制度,实行资金流程内部岗位控制和定期对账制度,所有办公用品一律经过政府采购,所有机关基建项目一律实行财政评审。市财政局的机关财务管理成为市直单位学习的范本。
 
    二、以程序正义推进财政法治
 
    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审议通过的预算,本身就是“法律”,是财税领域最根本的“规矩”,是政府财政活动的法治依归。市财政局十分注意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规范财政行为和财政部门行为。
 
    一是依法编制预算。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坚持“两下两上”的工作程序。每年都要向各预算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他们对财政管理的意见。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将政府部门的所有收支都纳入了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完整性。在全省率先编制“四本预算”,即市级在编制公共预算的同时,同步编制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逐步实现了“四本预算”之间的相互贯通,相继单编了国土、城维、教育、社保、科技等五本专项预算,进一步充实了预算体系内容。
 
    二是依法报批预算。每年预算草案提前一个半月报市人大审核。预算追加、调整都要报市人大批准。
 
    三是依法执行预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管控支出,讲求预算绩效。基础设施投资工程和民生支出项目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政府采购、办理工程的预决算。建立财政分析制度、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凡是专业性强的财政决策都要经专家评审会评估,减少了选项立项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四是依法进行决算。将决算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以政府名义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同时,对政府各部门的决算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发现后予以纠正。
 
    五是依法进行预算监督。每年定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等检查,先后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票据检查等9项专项检查,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2.5亿元,纠正违纪违规金额1.8亿元。主动接受市人大、政协、审计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先后开展“两管一治”、“五管一治”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覆盖市直167家预算单位,查出13大类52个问题。
 
    三、以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行为
 
    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专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30多项规范财经管理制度办法,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范约束。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市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管理新规,制定了《市级大型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和《市直财政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市直机关单位“三公”经费同比压缩近一半。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资金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到哪里”的要求,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目前,农业发展、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根据新《预算法》规定,我们抓紧拟订出台了《市级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举债主体、审批、使用、还款等责任,规范了举债行为。
 
    四是健全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将相关行政执法案卷送交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参与了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进行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了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从市财政局各科室到县(市、区)局及基层财政所都确定了联络员。市财政局还建立了“咸宁法治财政建设”QQ群,作为联络员的信息沟通平台。
 
    四、以公开透明提高财政公信力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的要求,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平台,着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一是扩大预算公开。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平台,市本级除了6家涉密单位外,其他226家单位已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面已达到100%,公开情况好于其他市州。此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也逐步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将财经法规、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针对社会关注的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实现了上网公开和查询,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连续四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是不断提高预算的透明度。近年来,除报送市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数量实现全覆盖外,预算内容进一步细化,预算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
 
    五、以养成教育推动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法治认识。我们利用会议、谈心等多种形式,向干部灌输“财政部门是吃法规饭的”法治理念,提高内在自觉,体现我要依法守规矩的素质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完善了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新录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理财能力。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以新《预算法》为核心的财经法规的宣传培训,强化各个层面的财经法纪意识。将新《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和“咸宁论坛”范围,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开设系列讲座和专题轮训。邀请财政部8位高端人才来咸开设7个新法新规知识讲座,得到省财政厅和市领导高度肯定。
 
    三是培养法治信仰。我们对财政违法行为毫不留情,依法追究,提升了法律的遵从度。
 
    四是学以致用。把学法用法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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