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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一销售“高考作弊器”团伙获刑

 本网讯 通讯员陈亮、吴戈报道:近日,通城法院对该县一起非法销售高考作弊器材案做出一审宣判,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对该案4名被告人均做出有罪判决,主犯被判拘役六个月。

  2014年4月,被告人黎某先后从网上购买了48个外形类似手表、橡皮擦的高考作弊接收器,并聘用被告人黎某、潘某、潘某武组成销售团伙。同年5月至6月7日,该犯罪团伙先后向高考学生及学生家长销售高考作弊接收器9个,非法获利12.9万元。经湖北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该团伙销售的高考作弊器为暗藏式窃听专用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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