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潘某等5人与程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法院判决程某赔偿潘某人民币13万余元,但程某自判决后一直未赔偿,长期在外躲避执行。去年腊月26日晚,执行干警们再次找到程某,与其反复沟通,但程某仍不履行。通山法院以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将赔偿款筹齐支付给了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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