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研究 > 列表

浅议职务犯罪预防告诫约谈工作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方金标
 职务犯罪预防告诫约谈,一般是指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有职务犯罪苗头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等进行提醒、教育和告诫的警示性谈话。在此,笔者以所在院为例,就当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告诫约谈工作的作法、问题及强化措施谈点浅见。
 
  一、当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告诫约谈工作的作法
 
  近3年来,笔者所在基层院共开展预防告诫约谈12人,回访12人,有效防止了职务犯罪行为由“小错”变“大案”,减少了职务犯罪发生率。
 
  (一)关口前移,临界预警,凸显预防告诫约谈内容的针对性。一是对有犯罪倾向人员约谈。对涉嫌职务犯罪未被立案或撤案、不诉和被判免刑的人员,经事前3日通知后由两名以上检察官就其履职中职务犯罪倾向性问题向其约谈。二是对发案单位问题约谈。结合办案对发案单位存在管理漏洞,或在回访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对其直接责任人约谈。三是对重要岗位人员约谈。深入重点工程、热点领域向关键岗位人员约谈,向其宣讲法律,分析犯罪成因等,告诫其远离职务犯罪。
 
  (二)内部协作,灵活推进,注重预防告诫约谈方式的科学性。一是加强检察院内部协调。根据预防约谈工作特点和各部门优势,建立各有侧重、有机协作、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约谈工作合力。二是制定预防告诫约谈方案。对每一约谈对象在约谈前先制定一个最适合、最有效的约谈预案,实施预案时依据新的问题和变化随机调整约谈的对象、内容与方式。三是扩大预防告诫约谈范围。将约谈对象适当向其亲友或相关人员扩展,努力达到约谈一个、预防教育一片的社会目的。
 
  (三)多管齐下,协调各方,强调预防告诫约谈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建立预防告诫约谈档案。办案部门约谈后将约谈审批表及记录等送预防部门建档,以备约谈回访。二是围绕服务大局工作开展。结合办案针对可能激化社会矛盾问题,如重大责任事故中涉嫌渎职等向相关人员约谈,以化解矛盾促进发展。三是初步形成社会化预防告诫约谈工作格局。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与纪委、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联手约谈工作格局,对约谈后态度消极的向其主管部门报告促其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开展预防告诫约谈工作对遏制、减少职务犯罪取得了显着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认识不足。少数干警对开展预防告诫约谈工作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刑罚的作用在惩罚不在预防,“三句好话抵不上一马鞭”,开展预防约谈作用不大。因而,开展预防约谈工作只是做做秀、走走过场。
 
  (二)深度不够。预防告诫约谈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目前只有检察院预防部门在“谈”,没有形成“多家谈、多家督,反复谈、反复督”的社会化预防约谈工作格局。
 
  (三)基础不牢。一是对预防告诫约谈无法律规定,以致检察院开展该项工作依据不足。二是缺乏预防约谈相关资料和人才,现成经验少,有的基层院是摸着石头过河。三是预防约谈工作群众不知晓,以致有犯罪苗头人得不到监督。
 
  (四)成效不大。因职务犯罪预防告诫约谈工作无刚性约束力,有的被约谈对象甚至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是“找茬”、“不给面子”,因而态度敷衍,置若罔闻,成效不大。
 
  三、深化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通过深化学习,教育干警懂得预防职务犯罪与“打虎拍蝇”一样,其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将“虎”、“蝇”消灭在“成形”之始、“为害”之初。
 
  (二)加强组织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预防职务犯罪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考核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指标。二是为预防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督促, 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常态化。三是院党组、纪检部门对相关部门适时进行检查,经常听取专项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措施规定预防告诫约谈的主体、对象、方式、内容、程序等,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健全检察一体化机制,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各自办案要求参与预防约谈,相互协调配合。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约谈后一月内,预防部门须回访考查并填写《预防告诫约谈回访表》,对告诫后未整改的,向其主管部门汇报促其整改。
 
  (四)务求约谈实效。一是对被约谈的单位和个人要求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及时载入其预防告诫约谈档案以备在回访考查时对照督查。二是在约谈或回访中通过倾听、回答被约谈对象提出的实际困难与改进需求,共同商讨整改意见,帮助其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三是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屡“劝”不改的被约谈对象在量刑时从重处罚,对此类人员形成震慑,增强对被约谈对象的刚性约束。
相关热词搜索:职务犯罪

上一篇:构建“六大”机制打造法治国税
下一篇:最后一页

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咸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Copyright 2012 www.zk-mar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et356官网 ? 201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