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两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获国家级荣誉
本网讯 通讯员 谢锦 曾皓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评定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决定》,赤壁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和崇阳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榜上有名。
赤壁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在2014年获得“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荣誉称号后再接再厉,执法监督工作有序有力开展。2017年,该派驻检察室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3件(次),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7人次。认真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患安全事故”专项检察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消除安全隐患。
崇阳县检察院在2014-2016年度全市监所检察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被上级院评为“优秀”。三年来,该驻所检察室共建立在押人员台账690余份,找在押人员谈话360余次,接待在押人员家属96次,对监管场所和诉讼环节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19件,书面纠正违法177件,接收单位均采纳和整改,提纠率和纠解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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